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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通论第四部分:合水县祭祀

网上祭祀,网上祭奠,线上祭祀,线上祭奠 2022-12-16 3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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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通论第四部分

  《周易》通论 三十五 不是蟋蟀的错

  为什么说“八”来自天文学?最初的“八”是分,字源来自一种很古老的动物狐獴,古人打猎是,豢养的狐獴和豢养者走在最前,主要目的是驱蛇。狐獴喜欢晒太阳,站立晒太阳的姿势很独特,前趾和后肢分开,绝对不会靠拢。这是八。在第三十三节简述“拯马”时引用的《左传 庄工二十九年》这句:“二十九年春,新作延厩。书,不时也。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这时(前665年),离周成王(前1056-前1021)已经356年了,历法完备,为何还说“日中而入,日中而出”不直接说春分秋分?这是婉转的笔法。秋分在八月间(不一定是八月十五),所以分日月之月就是八月,由天文历法采用后固定下来,八的本义“分”就改了。

  《周易 临》说:“至于八月有凶”,很多动物过了秋分,性情凶猛,蟋蟀就是其中之一。

  笔者考证认为,蟋蟀的古字应是“蚩”。蚩尤,表示一个比蟋蟀还要(尤)好斗的人。蚩尤应是第一人从斗蟋蟀上得到启发,发明盾、刺、利齿和戈的人。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

  (1)斗蟋蟀全身都是战斗的武器,从蟋蟀那里造了很多字:

  戈,蟋蟀右前翅的发声器;发明了这种武器,戈。

  戌,蟋蟀左前翅的刺+右前翅的戈,能发声,因为在夜间(19:00-21:00)出来活动,引申为戌时。

  戍,从人从戈,卫戍区。

  戎,从十从戈,十八般兵器。

  咸,从口从戌,连上口也是武器,武装到了牙齿。引申到全,所有。

  威,从女从戌,雄性夸耀他的武器,引诱雌性。威逼利诱的原义。

  武,从戈从辶,表示戈与足方向一致,这是用武。

  (2)蚩尤是单兵作战的战神,这个只能从遗留的传说来看,不展开。

  (3)蚩用于人名后,如同八字,另造分来表示,这里另造蟋蟀两个字。

  (4)斗蟋蟀的传统

  说起斗蟋蟀,本来是用来研究武器的,特别是单兵作战的武器的,比如现在美国的变形金刚,要是美国人看到中国对蟋蟀的研究,恐怕要汗颜也要耻笑。

  汗颜的是,变形金刚的设计理念是错误的,汽车人更是荒诞,设计应按蟋蟀的构造来,听在腿上,声音在前翅上,眼要有三只单眼,两只复眼……,这些不是美国人能懂的。

  耻笑的是我们还在斗蟋蟀,不知道大宋之亡国,那个写《促织经》的贾似道有很大的责任,一本研究蟋蟀的书,竟然全是吃喝玩乐,类似当下的百度,一搜索全是吃喝玩乐。这是蟋蟀的错吗?能说这是蟋蟀的错吗?

  《周易》通论 三十六 周人是东夷还是西夷

  根据碳酸盐原理,澳洲被甩出亚洲后,澳洲在漂移过程中撞开了日本。这是大科学家竺可桢那篇文章的地理模型,并在近代5000年华夏历史上留下太大的影响。笔者虽然没有很多的资料支持,可以推断环渤海的浅海形成,与黄河是直接关系的,黄河大水时,日本就挤开多一点,这在日本的记录上和黄河大水出奇的一致。

  科学家以事实说话,所以大科学家竺可桢即便写五千年的气候变迁,实际资料仍然从周成王开始,其逻辑思路不够大胆,这是科学推理与哲学逻辑的区别。

  周人很隐晦的纪念袋鼠,见《通论》二十三,掩饰其向西迁移寄居在商的事实。严格意义上,澳洲土著和日本原住民应是周人,日本肯定是的,其天皇供奉的那几件东西,能在周人早期生活中找出痕迹。

  秦统一六国后,周人向淮夷迁移,这是鲁国打下的地方,楚国的势力到达了吴越,可是吴越并非楚国的势力范围。为什么周人在今天浙江一带?因为周人有个很时髦的口味,他们喜欢吃斗米虫,特别是端午节,代替粽子,说明他们不愿意随楚人祭祀屈原有很大的心理反对。

  这个斗米虫就是匕鬯。《周易 震》说:震惊百里,不丧匕鬯。这个匕鬯就是斗米虫。这是周王室吃的东西,有时也赏赐给有功,比如《诗经 江汉》记录周王室赐圭给楚,并有一卣斗米虫。这个字大概从毛诗开始就理解为酒。震惊百里,一勺子酒不会洒吗?刘皇叔连筷子也失手了不是?

  《周易》通论 三十七 艰贞的鱼鹰

  有两种鱼鹰被人类驯服来捕鱼,发财致富。第一种很熟悉,直到现在还在使用,这就是鸬鹚,《周易》对鸬鹚的训练总结专门有一个卦,对鸬鹚的观察也很细致,《周易 泰》说,你们看那鸬鹚,没有一处是平的,他总是要先抬起身子然后潜在水下。他们被驯服之后,只交配,不孵卵,表现的异常艰贞。

  另一个是鹈鹕,很显然也是被驯服过的,可是,鹈鹕从来不储存鱼,因为他的大嘴巴,要么舀起来吃掉要么吐掉,《周易》说鹈鹕这种大鸟有先见之明,不然也被驯服来捕鱼,失去其本性。

  驯服的动物,失去本性最直接的表现是动物眼睛的焦距缩短,比如牛眼,现在把牛眼称之为人的一种眼科疾病,其实是焦距的缩短,比如2mm。《周易》对此研究认为,驯服的动物眼睛焦距缩短遗传有限,或者不遗传。这需要科学家来证实。

  牛,可能被驯服之后,显得格外老实。在秋分之后,月亮逐渐唤回其本性。这就是至于八月有凶的一例,鸬鹚也是,鹈鹕也是,蟋蟀也是,还有一种章鱼。

  事实上,人类也有类似被驯服的弱点,现在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症”,这不是病症,是人在某些时候,眼睛焦距缩短,或者本身的幻觉,使对象高达威猛不可战胜。这个“斯德哥尔摩症”与“个人崇拜”表征一致,西方人不理解,在东方比比皆是。几乎可以肯定,视力或者说眼睛焦距缩短的看不清的人,被“斯德哥尔摩”的几率要高于正常人,不过,也没有报道说这种病症会遗传。

  所以,《周易》对鸬鹚是佩服的,对鹈鹕也是佩服的,一个艰贞,一个有先见之明。人或具备这其中之一,便能克服斯症。

  鸬鹚的艰贞,其表现还有一个,即不合作。当鸬鹚吃饱之后,打死也不会下水捕鱼。这一条被东方的政治家运用得炉火纯青,就不展开说了。讲一个正能量的例子,印度的甘地。

  说起章鱼,《周易 临》认为,章鱼的眼睛是后来移植过的,可是现在的科学家说是PXA6这个基因的变异产生的,怎么变异?难道不是做了移植的手术吗?从这个意义来上明白,转基因这种说法是错误,正确的说法是把该到那里的基因移植到他本该去的地方,而不是在哪里漫无目的的研究,甚至搞出些事情出来。

  《周易》通论 三十八 卦序

  要说有个卦序,图1-0-10是个卦序,从《乾》开始序第一,至《复》序第六十二,在《坤》收尾。《姤》排在最后或者最前。

  表1-0-10 六十四卦序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卦序 1 2 3 4 5 6

  卷一(6) 乾 同人 履 小畜 大有 夬

  卦序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卷二(15) 遯 讼 无妄 巽 家人 中孚 鼎 离 睽 大畜 大过 咸 兑 需 大壮

  卦序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卷三(20) 否 渐 涣 益 旅 未济 噬嗑 蛊 贲 损 革 困 随 井 既济 节 恒 丰 归妹 泰

  卦序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卷四(15) 观 晋 艮 蒙 颐 萃 蹇 坎 屯 小过 解 震 升 明夷 临

  卦序 57 58 59 60 61 62

  卷五(6) 剥 比 豫 谦 师 复

  卦序 63

  卷六(1) 坤

  卦序 64

  卷七(1) 姤

  《周易》通论 三十九 金鱼

  从《周易 剥》来看,金鱼出现的历史,远远早于当下的认识。当下说,在晋朝时,公元200年左右就有记载,笔者没有详细考证是哪本书的记载。按《周易 剥》:“贯鱼以宫人宠之”来看,贯鱼具备三个特征:

  1 像“贯”字,很显然金鱼像,且有“贯”的特性,在产卵时雄鱼总是咬着雌鱼的尾巴游动,看起来一串串的。

  2 具备“剥”的特点,即左右对称,绝对的轴对称产卵,乡下叫“板籽”。笔者小时候的乡下有桃花儿鱼、鲫壳子(鲫鱼)、白片儿、鲢胡子、黄骨头,似乎还有鲤鱼。记不得有“板籽”行为的是哪种鱼。现在报道说金鱼来自于野鲫鱼,笔者已记不清是不是鲫壳子板籽。不过,只要是不板籽的肯定不是金鱼的来源。

  3 宠物鱼。在宫墙之内,早期为了消防的需要,往往设置很大的水池,为了美观,就做成了鱼池。这些池子,并非时常更换新鲜的活水,虽然早期的环境质量比现在要好很多倍,不换水可能是常态。

  从史书上看,重耳跑到秦国的那段经历,似乎有观鱼的情节。可是不是金鱼要看了。不管如何,作为观赏鱼的金鱼是记载在《周易》之中的。也就是说金鱼出现至少在公元前630年。

  可不能说《周易 剥》作于周中期,按照驯养历史来看,养鱼要早一点才有可能出现观赏鱼。也就是说在《周易 剥》时也已是宠物鱼了。这些很有闲情逸致的宫人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可能在商晚期已经出现,也就是前1200年。遗憾的是现在的考古热衷于发现青铜器,要是仔细看看池子里埋下的鱼骨能有多好。

  《周易》通论 四十 信南山考

  《诗经 小雅 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这个剥庐的庐,历来解释说是房屋,中田有庐说是在田地之中有休息的房屋。这是不理解《周易 剥》的原因。

  从诗句来看,中田有庐,疆埸有瓜。庐也应是瓜果一类的食物。不过,《周易 剥》说:“硕果不食”。难道能吃?

  从笔者所知的果树来看,只有橿树,也就是老黄檀,或称之为黄檀子树,不是檀树,属于栎树的一种,满足“剥”这个状态,沿着中线对称伸展开去。这种树的树龄已知在2000年以上的了。

  橿树,是不是栀子树待植物学家研究。橿树的生态特征不仅符合“剥”也符合爻词。“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这种树在古时用做车轮,这是古时候车子最重要的部件,车轮一直在发展,直到现在真空胎的出现。这是君子得舆。现在发现一两千年的橿树很多处,不稀罕的,从橿树的生长习性来看。在古时是重要的战备物资,特别是车战时。可以想见“胡服骑射”以后,前321年后,橿树的重要性会大幅度下降,至少在赵国其重要性下降,对这种战备物资的依赖性也大幅度下降了,也可以推断,在这段时期前后,车轮的材质必有大幅度不同,在这以前的战车陪葬多是橿树,而这以后就慢慢少了。单纯的依赖不会有了,或者说打破了周的垄断性。现在发掘很多商周古墓,妇好墓也已经发现,有战车陪葬,没有报告说车轮的材质,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既然硕果不食,那么只有不明白的人(小人)才会去剥食橿树的果实。

  现在科学研究说,橿树果实含60%-70%的淀粉,可食用也可酿酒。可是,既然被列为“硕果”,也有“不食”的训条,还是不吃的为好。

  这种树目前已知的树源地是两处,河南卢氏县和陕西五云山。

  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卢氏县:

  (1)从地质构造来看,为昆仑-秦岭纬向,符合华夏文明的走向趋势,即从世界屋脊随着气候向温暖的环境迁徙。

  (2)从地层揭露来看,出露整齐,包括元古界、古生界、中生界和新生界。符合人类居住环境变化的历史。

  (3)从海拔高度来看,500-2000之间,属于适宜居住区。

  (4)从岩石结构来看,有大量的石灰岩地貌,这符合碳酸钙原理。

  (5)从人文流传来看,这里流行一种“八公”传说,其实应是“剥”的文化遗迹。

  在卢氏县的南侧,有双龙山,熊耳山和玉皇山。熊耳山有温泉,古时称为“汤”,是冬季休息的好去处。双龙湾水量充分。从《信南山》的描述来看,可能极有可能双龙山即是南山。

  (6)双龙湾应是“禹甸”,若能考古发现治水的痕迹,则一定证明这是“禹甸”。那么大禹也不是顾颉刚先生所说的“虫子”了。

  (7)双龙山符合“信”,大人教导小孩子说实话。

  (8)为了看护这一块重要的战略物资,可能会派军队保护,并修建房屋,不仅有军营也要有官署。从这里可以推断:

  (8.1)因为橿树生长缓慢,所以,看守这个地方十分的无聊,于是这部分人有了闲情逸致的时间。

  (8.2)因为这里有黄河长江两大水系,北侧的黄河水不太适合消防,采用南侧的丹江水吧。

  (8.3)丹江水里有金色的鲫鱼。

  (8.4)金色的鲫鱼变成宫人的宠物。

  看起来这个推断十分合理,现在只需要鱼类学家来证明丹江金鲫为金鱼远祖就可以了。

  这个地方肯定不是王宫,因为卢氏县在先秦时期,为古虢国莘地。而且观鱼在前717年就写进了《左传》,成为一个经典的讽刺短小说。

  《周易》通论 四十一 飞蛾

  科学家解释飞蛾扑火,现在连初中生也了解这个道理,说,

  1,飞蛾是夜行者,以月亮为参照物,月亮的光线大体是直的。

  2,飞蛾是复眼,是可以看见斜着的光线的,所以飞蛾总是调整角度螺旋的飞向火,甚至给出一条阿基米德曲线。

  问题是,

  3,不是所有的火焰,飞蛾都向上扑的,野外熊熊的篝火很少或者一直未见飞蛾扑来的报道。

  4,在火焰的外侧温度最高,飞蛾越接近,受到的热作用更大,难道飞蛾没有被灼热疼痛的感觉?

  5,在漆黑的夜晚,萤火虫也在闪烁,见过飞蛾扑向萤火虫吗?

  《周易》认为,飞蛾扑火不是别的,是因为“比”。

  《周易》说,你看公鸡喜欢斗嗓子,此起彼伏,要是公鸡叫声响亮,同一鸡窝的母鸡也得意的咕咕叫。

  鸭子也喜欢比,比什么?比体态丰盈,你别看鸭子浮在水面,其实,鸭子更愿意自然的沉入深一些。为此,鸭子愿意吃肥,使体格庞大。这就是为什么可以填鸭不能填鸡。以此,鸭肉也越来越好吃,中国人从最先的烤鸡翅膀改为烤鸭。吃麦当劳肯德基干什么?说明他们不知道这个变化罢。

  这些“比”的根源,没有别的,吸引异性(雌性),从而使自己的基因能够遗传。

  飞蛾也是,他们在一起斗翅膀上的眼状花纹,有的斗不过,意味着没有雌性青睐,人类比飞蛾幸运得多,比的地方太多,而飞蛾就这个。当他看见火焰一跳一跳的,以为是和他斗翅膀,于是,他调整每一个细小的角度,使翅膀显得绚丽,可是每调整一次离火焰更近,火焰又更明亮,于是奋不顾身的,为了下一代的扑向火焰。

  《周易》通论 四十二 显摆的猴王

  《周易》认为,狗之所以有如此发达的嗅觉,是因为“比”,比什么?比发现和比较隐藏在极深,极其隐秘处的物体。在这方面,狗会孜孜不倦废寝忘食。狼在这方面没有狗全面,狼在获取肉食上也很灵敏,他能根据气味判断老弱病残畏的猎物,从而有的放矢。相比之下,这是很小的收获。所以,聪明的狗主人刻意与狗玩这些游戏,狗也乐此不疲。

  怎么样理解眼镜王蛇残杀同类?这也是比。他的比是斗狠,凡直立的动物,在他眼里都是危险的,所以他也直立起来,在这个世界上,时时刻刻直立的是人,所以,这种蛇会与人比高。从记载来看,这种蛇进展很快,由3m长急剧到6m长,从直立的长度和身体长度的比例来看,由1/3到1/2,也就是,最小的直立高度已经超过常人,并会全面超过。

  《周易》感叹这“比”的功效,说,那个爱显摆的猴王,经常用尾巴勾住树枝,双手夸张的放松来。猴子要是不这样锻炼,就永远没有机会在猴王争霸赛中,揍下老猴王而加冕,只能在同性恋的世界里聊以自慰。

  我们怎么看待“比”?

  这不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吗?要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是《周易》六十四个卦中的一个,并非是生生世界的全部。

  其次,虽然这种是竞争毫无过错,有两个问题,一是心情不平静,不利于生活;二是对落后者残酷。

  其实,这比也没有什么,一要追根求源,挖出原理。这就是现在强调又强调的基础科学的研究,比如狗,理论上,没有狗破不了的案子,虽然,狗现在处于水溶液的瓶颈,只要明白这个比的原理,哮天犬会重出江湖。二要重视工具的研究,这点上,马术很看重并认为,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利用工具,这点不完整,应是人更愿意对比各种工具。

  《周易》通论 四十三 象不过河

  以楚汉相争为历史背景的中国象棋,有个奇怪的规定“象不过河”,是大象不能过河吗?

  《老子 道德经》第十五章说:“豫兮若冬涉川。”不是说在冬季河面结了冰可以放松的过河的吗?

  2013年4月在亚马逊流域游玩的澳大利亚游客Kate和Marcus Westberg拍下了这几张略微滑稽的象群过河照。

  以下是引用的文字:

  Kate说:“这群大象曾两度尝试渡河,可是都退回来了。当一群水牛过于靠近象群时,由于象群中尚有小象,那些成年象都为此显得焦躁不安。不过,就在天黑之前,它们最后尝试了一次。”

  “尽管渡河的时候,它们只能把鼻子探出水面来呼吸,整个身体几乎都已经淹没在水里,可是它们还是尽量围成了一个圈来保护中间的小象。最终,它们成功地到达河的纳米比亚的那一边(也就是对岸)。”

  “真正让人感到惊奇的是大象和水牛之间的切磋。两群动物们都想渡河,也都想保证己方下一代的安全,可是能安全渡河的空间太小,它们没法同时渡河。因此,水牛们只能退一步了。”

  为何在中国象棋里,大象不能过河呢?

  从以下三例可以得到结论:

  (1)在山东临沂发现史前古猛犸象的化石;

  (2)一九七三年在甘肃省合水县马莲河畔发现的黄河象化石,推算200万年前。

  (3)山东青岛黄岛区大珠山乔家洼村西侧的大珠山遗址;推算旧石器时期。

  这三例象毫无例外的:

  (4)陷入淤泥之中,

  (5)黄河流域;

  (6)巨大的骨骼化石。

  这表明沿黄河流域出现一条从史前到商周时期的大象遇难线,这条遇难线是遭遇到淤积的泥沙,使得在从甘肃到山东黄河入海口的直线一千多公里沿线遍布挣扎的大象,其无助和哀鸣。

  大象食量很大,据研究,每天要进食200kg的植物,所以,大象需要不断的进行迁徙,寻找充足的植物和水源。大象是具有复杂记忆和惊人记忆力的动物,特别是头象需要选择安全的线路进行迁徙。

  据记载在最近的1998年7月,在鄂尔多斯高原产生两次强降雨过程,暴雨中心位于黄河一级支流西柳沟的中上游。这里恰好也是库布奇沙漠的中心地带。暴雨洪水夹带大量泥沙冲入黄河,在黄河主河床中淤积形成东西长10公里,南北宽1.5公里,厚6米多的沙坝。

  在中国,大象的体高2-4m,加上鼻子(2-3m)伸直后的总高度4-7m,如果在熟悉的路由上,遭遇到这么大的泥沙淤积,可想而知大象的结局。

  由于累积的历史烙印和记忆遗传,大象便不再淌过黄河了。这就是象不过河的由来。

  《周易》通论 四十五 辰龙

  关于十二生肖,十二生肖与时辰的关系,众说纷纭。

  从《周易 震》来看,震从雨从辰,难道是1雨中龙吗?又说震为2东方木,是3雷,指4东方,说4“震旦”为上古中国。由此,震赋予太多文化元素,真有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了。

  从《周易》卦辞来看,震来虩虩,有人说这是描写像老虎一样(肖)的威猛,这个说法值得商榷。老虎这种动物,之所以能爬上食物链的顶端,力大是主要原因,更重要的是天生谨慎,绝不冒险。不出手则已,出手必有收获。肖虎是指这个。若是比老虎凶猛还要凶猛,只能臆想出龙了,雷声了。而比小心谨慎的老虎还要小心谨慎的,那就太多了。

  笑言哑哑也是,有谁听到过老虎的啸声是慢慢哑巴的?老虎以啸声、气味、出巡来表示他的存在,以确定他的势力范围,怎么可能哑哑的叫?

  《周易 震》是说用“震(或振)”的方法捕食者,其首屈一指是1“啄木鸟”。

  因为啄木鸟总是在太阳升起来后的早晨开始工作,这个时间大概是早7:00-9:00,所以引申出来表示时辰的“辰时”。

  啄木鸟总是在有虫的树上工作,所以2“震为木”。

  啄木鸟的声音总是“笃笃”地在寂静的森林里传出,所以“震惊百里”,引申为3雷。

  啄木鸟唯一不能捕食的,就是斗米虫,因为斗米虫长在刺树的树心,啄木鸟无法在刺树上立足,所以“不丧匕鬯”。

  看起来,辰龙是啄木鸟惊醒了蛀虫的好梦了。

  将“震”表示为东方要再研究,因为,利用敲山震虎这种手段的,不在乎方位,弄出虫子来就可以了。难道从东方敲或者从东方爬出来的被吃掉的虫子味道要鲜美一些吗?不会的。

  震旦说,为古印度称呼中国,这个说法合适吗?又说震旦是cina的音译,即支那,这个说法是对的吗?

  先说支那,在近一百年才冒出来对中国污蔑性的称呼,真是源于“震旦”?这简直是胡说嘛,在18世纪1900年以前,中国就是世界,何来污蔑性的称呼?古印度以此称呼中国更是扯淡,他们所有的写成的佛经,都在释迦牟尼之后,那时候,中国照会四方,从来就没有用过类似震的国名,部落名也不见。

  《周易》通论 四十六 北京小学生的一次实验

  在验证蜜蜂的发声器官是什么时,北京的有所学校的一位学生,做了一个实验:

  1 他剪去48对蜜蜂的翅膀,结果是仍能听到蜜蜂发出来的声音。

  2 他用大头针捅破蜜蜂翅根部一个类似油菜粒大小的黑点,鼓起的黑点后,蜜蜂不叫了。

  由此,他证明蜜蜂的发声器官是这两个黑点。

  这个实验残忍,不仅剪去了蜜蜂的翅膀,又拿大头针肆意捅蜜蜂的身体,况且出自一位小学生之手,且不论结果正确与否,要反思:

  我们的教育怎么啦?

  蜜蜂是亘古至今的益虫,我们的教育不是说“爱屋及乌”吗?怎么针对益虫下这么重的手?

  能够优化的方法还有啊,譬如等蜜蜂停下脚步,在低头吸食花蜜时,他的翅膀不是停了的吗?

  又譬如将窃听器置于那黑点,不是可以清晰的对此的吗?

  即便不是益虫,也不能这么残忍是吧?

  根据声强(dB)的原理,声强与声速成正比,与频率的平方和振幅的平方成正比。

  已知,蜜蜂满载时,振翅300次每秒,空载时,振翅440次每秒;

  又,

  声速在300m/s-340m/s之间,又

  蜜蜂的翅膀约1-2公分,

  这不是很清楚地可以推出声强的吗?

  根据频率来看,蜜蜂发出来的声音,属于人可听见的频率范围。怎么可以武断地推断蜜蜂振翅不发出声音?

  《周易》说,蜜蜂在平时生活中,发声。在“行师”“征邑国”时也发声。

  行,是飞行吧;行师是与潜入者搏斗吧;征是射出“蛰刺”吧,这三种情况下都发声。

  而尽管不同的族群的工蜂,在同一区域采蜜或采花粉,能相安无事,为何一旦不同族群的工蜂进入别的族群,就被守卫蜂发现?

  3 他们在同一区域劳作;

  4 他们属于同一种类的蜜蜂,比如中国本地蜂,虽然北京的本土蜂已经灭绝。

  5 他们的振翅频率在300-440Hz之间.

  难道他们的嗅觉能区别蜂蜜含量中,糖和蛋白质比例的不同?

  假设能有这么灵敏的嗅觉,《周易》不会不记上一笔的。

  真正划分族群的,是发声,是蜜蜂不同的发声。在300-440Hz中,这么广大的区间,足够蜜蜂区分不同的族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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