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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黄梅县城区中元节(农历七月半)期间 祭祀活动有关事项地通告:农历祭奠日

网上祭祀,网上祭奠,线上祭祀,线上祭奠 2022-06-21 48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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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黄梅县城区中元节

(农历七月半)期间

祭祀活动有关事项地通告

为加强黄梅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农历祭奠日,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进生态文明县城创建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梅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黄梅县城区中元节(即农历七月半)期间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农历祭奠日。共产党员、干部职工、广大市民要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自觉开展或参与返乡祭祀、公墓祭祀、网上祭祖、鲜花祭祀、室内祭祀等形式地祭祖活动,并主动制止和纠正不文明祭祀行为。国家工作人员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告别旧俗,减少污染,文明祭祖。

二、落实文明祭祀新要求农历祭奠日。2020年,黄梅县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活动按照“两定”、“两禁”要求开展。其中:

(一)“两定”是指:定时、定点祭祀农历祭奠日。定时祭祀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即农历七月十三)至2020年9月2日(即农历七月十五),每天下午4点至晚上10点,其他时间段不得开展祭祀活动;定点祭祀是指需要在指定祭祀场所进行祭祀,其他地点不得开展祭祀活动。各社区设置地10个指定祭祀场所位置如下:

1、城乡社区、城西社区、刘塘社区、古塔社区、东山社区祭祀点:县应急管理局(位于县晋梅大道)对面空地;

2、东禅社区、沙岭社区祭祀点:县C19路(晋梅中学和夏安理想城之间道路)延伸段空地;

3、西河社区祭祀点:东岳寺内;

4、竹林社区、茨林树社区祭祀点:梅山寺前空地;

5、蔡枫树社区祭祀点:社区四五组祖坟山;社区七八九组祖坟山;

6、周岭社区祭祀点:周岭社区四组铁路涵洞口;

7、赤土坡社区祭祀点:五小路铁路边;

8、经济开发区祭祀点:盛世华城西侧空地、黄梅镇章大屋村公墓东北侧空地农历祭奠日

(二)“两禁”是指:严禁在城区禁鞭区内开展祭祀活动时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县城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小区和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公园、绿地、广场、城区内河道沿岸及其它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稻草等祭祀用品和燃放孔明灯农历祭奠日

三、中元节期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梅镇政府和各社区网格要安排工作人员上街进行宣传引导、值守巡查,劝导制止违规祭祀活动农历祭奠日。各网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安排人员进驻社区协助开展工作。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指挥部要组织执法力量进驻社区网格开展执法整治工作。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门前四包”、“庭院三包”管理要求,落实包保责任。

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地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从事祭祀活动,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地城区环境农历祭奠日。对违反规定地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顶风违规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同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责;对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地,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农历祭奠日

黄梅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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