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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网友,感谢你们充满正义的围观,我是千千万万遵纪守法、息事宁人、卑微得如一粒尘埃的小老百姓中的一员,平时只顾埋头做好自己的事、做个良心安然的人,历来恪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斗不过官,民不与官斗”,卑躬屈膝地过着日子。此次如果不是交警刘立山如此凶残地凌辱我——把我关到半夜、不准我就医、袭击我、把我往警车里摁要拘留我、去拿手铐铐我,那么对他的其它行为,我也许会依旧没出息地忍气吞声、任其宰割,因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交警扣证扣车于广大驾驶员来讲是家常便饭。无奈交警刘立山不放我一条生路,我自觉已忍让到不足为人了,故于2018.07.12在“红网百姓呼声”官媒上发出《隆回交警刘立山滥用职权、滥用刑具,仗的是什么势?》,将刘立山对我的屈辱史、血泪史和盘托出,本以为有关部门会彻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不料16日隆回县公安局的回复,让我更心寒悲愤。让我们来看看该局的“神”回复:
1、回复称“经查,2018年7月3日9时40分,在隆回县桃洪镇澄水路步步升超市门前停车场,肖某东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倒车时将停在其车后的一辆摩托车撞倒,肖某东下车将摩托车扶起后,驾车离开现场。”
无任何证据证明倒地摩托车与我存在因果关系:倒地摩托车是何牌照?该摩托车上当时没人,它是谁的?彼摩托车是否系此摩托车?是何时倒的?是因何原因倒的?超市门口人来人往、人声鼎沸,是没停稳自己倒的?还是行人过路碰倒的?还是放在那碰瓷的?还是我车碰倒的?我车身无任何痕迹,又何来的接触?交警刘立山、隆回县公安局,请回答:你们凭什么咬定倒地摩托车系我碰倒?难道就因为我在此路过?就因为我扶了一下摩托车?是啊,你们的神逻辑是为什么你恰好路过那里?如果不是你碰倒的,你为什么去扶?按你们这样的神逻辑:我不应该去扶,而是应该绕道而行或直接碾压过去;凡是驾车去超市这样的大型公共场所的人,首先得四处查看打听附近有无易倒之物及可能摔倒之人,评估其倒地可能性,然后找个有360°无死角的摄像头照着的地方停车,否则,只要你车停在那,附近的易倒之物倒了、行人倒了,刘立山这样的交警马上就会拿出他神一样的办案水平,把你做成“肇事”铁案。
2、回复称“10时30分左右,摩托车主报警,县交警大队民警刘立山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调查走访、察看视频监控等工作,查获肇事逃逸驾驶员肖某东。”
如前所述,本案是否构成“事”、“事”是谁肇的都不能确定,更何来的“肇事逃逸”?连对方当事人都在协议中承认“双方均无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该摩托车倒地是否与肖福东的倒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交警刘立山却坚持要把该“无因”之事做成“有因”,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为此,刘立山不惜挖空心思、上天入地、深夜携同对方调查取证,被撞见后称是“碰巧”,次日又补做笔录掩饰洗白!隆回县公安局的回复给我们这些无知的、不知感恩的老百姓补了下脑:我们应该为交警刘立山“白加黑”废寝忘食的工作精神点赞,为其着T恤、中裤、拖鞋“微服”“私访”的亲民精神点赞,为其遇事不慌、解释淡定、补做笔录洗白深夜“偶遇”事件的高超智慧点赞!
3、回复称“接到警方通知后,肖某东赶到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其拒不承认肇事逃逸行为,不配合民警调查询问。”
交警刘立山未审先定,张口闭口称我“肇事逃逸”,逼着我按他的意思做笔录,我实事求是陈述客观情况,刘立山就暴跳如雷斥责我“一派胡言”、“拒不承认”、“不配合”。现隆回县公安局亦官方称我“拒不承认”、“不配合”,交警刘立山有诺大一个公安局为其撑腰,难怪他敢如此嚣张跋扈!隆回县公安局,请问:刘立山对我招之即来呼之即去,如此小事,笔录做了一个又一个,7月4日做了笔录,7月5日又做个笔录要我签字,还称我“不配合”,我到底要怎样,才算“配合”?就是刘立山枉顾事实与证据,炮制个“肇事逃逸”的笔录出来,我爽爽快快立马签字画押,才算配合?就是刘立山关我到晚上近八点,我还要主动表态请他继续关我个三天四夜,才算配合?就是刘立山袭击我把我往警车里摁拘留我,我还要主动说“刘警官,不劳您动手,我主动去蹲黑屋子”,才算配合?就是刘立山飞奔上楼去拿手铐铐我,我还要立马跪在地上,双手高举过头说“请刘立山大人铐我”,才算配合?
另,自从我2018.07.05晚从刘立山手里虎口逃生后,未再做过任何笔录,也未收到过交警队任何文书,现隆回县公安局短短309个字的网上公开回复,居然就两处定我“肇事逃逸”,甚至连“涉嫌”二字都不屑使用,刘立山和隆回县公安局“依法”“依程序”的办案风格真是让老百姓“涨姿势”!
4、回复称“通过大量工作,7月5日,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交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严格依法公正处理,未对其使用任何警械刑具,无违反办案程序行为。”
是的,交警刘立山在本案中确实做了大量工作:大量威胁工作,深夜“微服”“私访”工作,扣证扣车扣人工作,把我关到晚上八点的工作,不准我就医的工作,把我往警车里摁要拘留我的工作,去拿手铐铐我的工作。刘立山如此“勤政”,是应由我亲自奉送锦旗一面谢他不杀之恩?还是由隆回县公安局隆重颁奖并号召全局干警向其认真学习?另,我委屈求全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怎么反倒成了刘立山陷害我的依据?纵观整个和解协议,哪个字证明摩托车倒地系我造成?又有哪个字证明我是“赔偿”?
5、交警刘立山执法随心所欲,想扣证就扣证、想扣车就扣车、想扣人就扣人、想拘留就拘留、想用刑就用刑,全程无任何手续,隆回县公安局的撑腰回复彰显“权大气粗”。交警刘立山、隆回县公安局,你们口口声声、异口同声称我是公民,你们是依法办案,请把我、你依法的凭据拿出来!期待你们再次以补做的、炮制的各种所谓的“证据”来刷新老百姓的见识!
我的冤屈,虽隆回县公安局视而不见,可我相信苍天可见!!!正如网友评论“作为隆回的一个老百姓,你只能忍,因为你没权没势,隆回太黑暗,你去庙里烧烧香,祈祷他们迟早遭报应”,官方如此护短,我只有初一、十五去庙里烧香,让这些恶人遭报应、遭报应、遭报应!!!!!!!!!!!!!!!
泣诉人:1318738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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